各化妆品经营单位: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立即查处美韵风情洋甘菊抗敏爽肤水等化妆品的紧急通知》(卫办监督发〔2007〕191号),我分局将对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请各单位对照《不合格产品名单》(见附表),认真进行自查,如发现附表中所列产品,应立即封存并报告我分局。联系电话:80118953。
附件: 不合格产品名单.doc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