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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昌平分局关于
立即查处标识“天骥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葡萄籽抗敏平抚液晶(抗敏、保湿)”化妆品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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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7-10 |
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京药监保化〔2006〕21号)要求,各单位禁止销售标识为“天骥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籽抗敏平抚液晶(抗敏、保湿)”(生产批号或日期2006/04/01)化妆品(该产品被检测出含有化妆品禁用物质—地塞米松)。现要求各化妆品经营单位(含美容美发店)立即进行自查。我分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联系电话(传真):80118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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