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昌平分局将于3月份和北京市医药培训中心联合举办一期2006年远郊区县农村药学从业人员培训班。培训考试合格者,发给药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具有在郊区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资格。
培训对象:拟开办药店或已在药店工作的药学从业人员。
培训地点:北京市医药器械学校
报名条件: 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中专、技校)
报名日期:截止到3月14日
请有意参加培训者本人从即日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个人简历和三张一寸照片,到药监昌平分局全程办事受理大厅报名,所带材料需统一采用A4纸印制。
联系电话:80118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