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北京市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京药监发[2005]35号)要求,自2005年11月1日起,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昌平分局开始受理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