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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昌平分局关于立即
查处违法添加药物的“苦瓜口含片”
等5种保健食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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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09 |
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立即查处违法添加药物的苦瓜口含片等5种保健食品的通知的通知》(京药监保化[2005]23号)精神,现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如发现附件所列单位生产经营调节血糖类产品,立即停止销售,就地封存,并将自查结果上报我分局保化科(电话80118953,传真:80118953)。我分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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