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不得有下列内容:
1、含有“疗效最佳”、“保证治愈”、“包治”“根治”、“即刻见效”“完全无毒副作用”等标识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2、含有“最高技术”、“最科学”、“最先进”“最佳”等绝对化语言和表示的;
3、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4、与其他企业产品的功效和安全性相比较的;
5、含有“保险公司保险”、“无效退款”等承诺性语言的;
6、利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的;
7、含有使人感到已经患有某种疾病,或者使人误解不使用该医疗器械会患有某种疾病或加重病情的表述的;
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