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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昌平分局关于
停止销售保健食品“艾力达参杞胶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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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06 |
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
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销售保健食品“艾力达参杞胶囊”的通知》文件,标示为“艾力达参杞胶囊”的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产品标示为:国内出品:陕西诺瑞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陕西汉森药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50956,生产日期及批号:2006年07月03日20060703 ,规格:0.4g/粒。
请各单位进行自查,如发现上述产品,立即停止销售,就地封存,并立即报告我分局保化科。我分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进行检查。
联系电话及传真:80118953 联系人:蔡娟
二OO七年二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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